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热热热热热热热国产:如何推动国产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的崛起与发展策略探讨的相关文章
赵乐际会见柬埔寨国王西哈莫尼和太后莫尼列的相关文章
北纬25度的“藏蓝力量”:服务游客护美景 6年收获千余次感谢
新疆棉花品种“源棉8号”万亩示范田实收单产突破500公斤
习近平:共同谱写人民共和国更加绚丽精彩的新篇章
9月20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365元和350元
登高、唱戏……中国多地举办精彩活动度重阳节
财政部:2024年安排财政赤字4.06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