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8日电 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在发布会上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财政部拟定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宫交H 忍一下H:当激情与挑战交织,如何在爱情与责任的交汇中找到平衡?的相关文章
文化中国行丨走进和美乡村 感受乡村振兴新风貌的相关文章
《2024年全球工商法治大会北京宣言》发布
日本候任首相石破茂计划于10月27日举行大选
福建厦门举行系列活动纪念陈嘉庚150周年诞辰
习近平会见出席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外方嘉宾
长征故事|一张通行证,一段长征史
中国铁建董事长戴和根谈转型升级:部署“六化转型” 开辟“五新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