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18日电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根据《公告》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通知》明确,根据《公告》规定,北京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通知》明确,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公告》和《通知》规定的可适用执行。 【编辑:杨彦宇】 新闻结尾
日韩A∨无码精品色午夜:感受日本和韩国文化交融的精致与魅力,窥探娱圈背后的动人故事与精彩瞬间。的相关文章
淬火丨续写新荣光!人民军队淬火成钢的相关文章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主题展亮相广东省文化馆
东湖评论:“孝亲敬老”映晚晴,共绘桑榆美景长
2024国庆假期天气地图:全国大部宜出行 东南沿海地区需防范台风
【光明时评】智慧养老让老年人享受更高品质生活
秦岭大熊猫乐享秋日时光
民进传媒界会员座谈会在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