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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1日电 (记者 李纯)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顾荣11月1日在北京介绍说,国家医保局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医保领域举报奖励的顶层设计。近年来,全国医保系统共发放奖励金905.4万元(人民币,下同),通过举报线索追回的医保资金达11.54亿元。
全国医保基金社会监督暨举报奖励大会当天在北京举行,会上发布了公开选聘的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名单。据介绍,国家医保局在原定20名社会监督员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名额,最终遴选确定了6个领域共40名2024年至2025年度国家医保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
顾荣介绍说,社会监督是应对当前医保基金监管复杂形势、解决突出矛盾的重要抓手。医保基金监管整体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必须充分依靠民众了解实情的天然优势,做实“一线”监督,不断提高医保监管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顾荣也提到,面对繁重的监管任务,只靠医保部门一家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作为纵深触角广泛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在拓宽行政监管视野的同时,也让医保监管的网络织得更密、扎得更牢。
据介绍,国家医保局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医保领域举报奖励的顶层设计。2018年,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相关文件,初步建立起对举报欺诈骗保进行奖励的制度框架。2022年,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修订相关举报奖励办法,把奖励最高金额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在11月1日的大会上,来自两个地方的举报人获得了医保部门颁发的20万元举报奖励,这也是医保部门首次发放20万元的举报奖励。
顾荣表示,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都按照国家要求出台了本地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近年来,全国医保系统共发放奖励金905.4万元,通过举报线索追回的医保资金达11.54亿元,是奖励金的120多倍。“这一数字充分体现了举报奖励在提升监管成效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顾荣指出,对收到的各类举报线索要做到“凡举必查”。在线索核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排除干扰、迅速组织、深入核查,切勿“蜻蜓点水走过场”。在鼓励民众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同时,要依法保护定点医药机构合法权益,防止别有用心之人将举报视为个人谋利甚至打击报复的工具,涵养风清气正的监管生态。(完) 【编辑:苏亦瑜】 新闻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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