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在有60颗珠子,两人轮流从中取的游戏中,智谋对决引发的精彩瞬间与策略较量的相关文章
世预赛:国足连场被逆转,三连败后小组垫底的相关文章
全国跑酷锦标赛在杭开赛 跑酷精英同台竞技
河南开封:老年人登高赏菊 欢度多彩重阳
学习时节|听总书记说“团结”
六万年一遇!“年度最值得期待彗星”12日最接近地球
中国海警局代表团赴日本参加第24届北太平洋地区海岸警备执法机构论坛高官会
烈士母亲深夜“投喂” 值班刑警改口喊“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