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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1月11日电 (记者 曾玥)教育部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张文斌在会上介绍称,学前教育法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学前教育法。张文斌介绍说,该法分为9章,共85条,主要规定了六个方面的内容。
在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方面,张文斌表示,学前教育法明确资质要求,强调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在人员配备上要求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张文斌表示,学前教育法严格聘用管理,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张文斌还表示,学前教育法强化待遇保障,规定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要求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加强培养培训,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规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
此外,学前教育法明确了两类从业禁止的情形,并针对幼儿园教职工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歧视、侮辱儿童等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
“这些规定是为了加强学前儿童的保护,更好落实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环境。”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校长王敬波表示,幼儿园或者教育部门发现幼儿园教职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对于有法律规定的从业禁止情形的,要坚决清除出教职工队伍。(完) 【编辑:曹淼欣】 新闻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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