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网11月8日电 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在发布会上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财政部拟定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小烧货几天没扣都是水,难见舱内新鲜货,探寻背后真相与潜藏危机!的相关文章
学习新语·非遗|“民间艺术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的相关文章
郑钦文首次入围年终总决赛 因身体原因退出宁网
习近平出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马哈奇晋级上海网球大师赛男单半决赛
天津:游客乘坐City Bike啤酒车夜游商业街
福州:“触摸”数字古陶瓷
我国成功回收首颗可重复使用返回式技术试验卫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