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中新社北京11月8日电 (记者 梁晓辉 赵建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议案提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当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议案提出,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许宏才表示,议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完) 【编辑:姜媛媛】 新闻结尾
日本性大片:揭示人性欲望与禁忌的真实写照,探索欲望背后的深层心理和情感纠葛。的相关文章
“新能源垂直起降飞行器创新共同体”在天津成立的相关文章
央行:首套、二套房存量房贷利率批量下调 平均降幅0.5%左右
中国网球公开赛:张雨霏现身中网赛场
记者观察:银龄新选择 短视频“燃”起夕阳红
习近平会见出席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70周年纪念活动外方嘉宾
宁德时代董事长:预计到2042年不再需要开采新矿产资源
青海海东:打击帮信罪及掩隐罪 守护百姓“钱袋子”